为切实加强工作作风,严肃工作纪律,规范内部管理,现就加强工作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严格工作时间。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,不得迟到或早退。
(二)严守工作岗位。上班时间不得离岗、溜岗、空岗、缺岗,如需要外出,必须报告去向及外出时间(2个小时内找考勤人员登记或者内部群说明,2个小时以上向部门分管领导请示),并保持手机畅通。
(三)严格落实值班制度。在节假日值班时要坚守工作岗位,严禁空岗、脱岗,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。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,要立即请示报告,不得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(四)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。禁止在工作时间网上聊天(工作无关)、炒股、玩游戏、打牌、听歌、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项;禁止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、吵闹等与身份明显不符的行为。
(五)注重礼节礼貌。对外来人员要文明用语、热情接待,态度和蔼,服务周到,坚决消除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的现象。
(六)注重仪容仪表,作风正派。做到衣冠整洁,讲究仪表,部门人员不得穿着背心、拖鞋上班。不妄议中央国家事情,不传播小道消息,不准随意攻击、诬陷、诽谤他人,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。
请全体人员高度重视,认真遵守工作纪律,坚守工作岗位,尽职尽责;若没有正当理由且多次发生迟到、早退、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,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、诫勉谈话等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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